审核证据是审核员在审核期间收集的记录、事实陈述和其他可验证信息。
根据ISO 19011,审核证据是与审核准则相关且可验证的记录、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。通过访谈、活动观察、文件审查和抽样获得。证据必须充分、相关且可靠以支持审核发现。
包括文件、记录、测量结果、人员访谈、活动和条件的直接观察以及IT系统数据。
主要技术是:访谈、观察、文件审查和抽样。审核员必须从多个来源三角验证证据。
证据必须充分(足够支持发现的数量)且相关(与评估的审核准则直接相关)。
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发现,审核员不能发出不符合。必须寻找额外证据,或在有迹象但无确凿证据时记录观察。
有效。电子记录、系统日志、截图和应用数据只要可验证、完整且可追溯就是有效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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